会员登录 - 用户注册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网站地图 四川彭州一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3人获刑!

四川彭州一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3人获刑

时间:2024-05-11 00:04:15 来源:兴皓娱乐网 作者:热点 阅读:849次

  本报讯“只需要把手机和银行卡拿来‘刷流水’,川彭就能按比例抽成,州起当天获得钱款。帮助”不劳而获的信息巨大诱惑迷住了四川成都的3名男女,3人出借银行卡为上游犯罪分子提供资金转移帮助,网络涉案金额高达231万余元。犯罪近日,活动获刑四川省彭州市人民法院依法一审审理了这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案人3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至六个月不等,川彭并处罚金4000元至1000元不等,州起依法追缴违法所得并上缴国库。帮助

  法院经审理查明,信息1名自称林先生(在逃)的网络陌生人通过微信申请添加董某为好友。林先生介绍说,犯罪自己手上有一笔生意需要借用董某的活动获刑银行卡,并承诺每刷100万元的流水就抽3000元给董某作为报酬,董某想都没想就欣然应允。今年2月,董某如约来到碰头的茶楼,将自己的手机和手机卡绑定的两张银行卡交给林先生,林先生在对手机进行一番操作后,就付给董某1400元。董某暗自窃喜,以为自己找到了一条快速致富的“捷径”,于是不久又将这份“肥差”介绍给了女儿董小某和朋友曾某,并顺利拿到介绍费1800元。董小某、曾某分别拿到2800元、2600元。董某本想再介绍三四个朋友,但朋友一听要用银行卡“刷流水”,连忙拒绝,表示不能做违法之事。

  不久,公安机关掌握到董某等人的违法行为,并于3月4日将其全部抓捕归案。经侦查,董某等人提供的手机及银行卡被人用于结算网络诈骗资金,成为诈骗活动中收取被害人钱款的中转站,已经查实有多名被害人上当受骗,流水进账金额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内就高达231万余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董某、董小某、曾某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仍然为其提供支付结算帮助,行为触犯了刑法,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结合3名被告人的认罪态度等,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休闲)

相关内容
  • 《黎明杀机》与《龙与地下城》联动公布
  • 民航局:进一步推进民航运价市场化改革
  • 中国发布《关于中美经贸摩擦的事实与中方立场》白皮书
  • 刘奇当选江西省人大常委会主任 易炼红当选江西省长(简历)
  • 广州一住宅起火致1人死亡,官方通报:疑似人为纵火
  • 上海检察机关依法对光明食品集团原董事长吕永杰提起公诉
  • 罗东川简历资料照片 任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
  • 赵坤简历照片 任广东省住建厅党组书记
推荐内容
  • 阿兰重返国足基本无悬念 是西海岸队史首位国脚
  • 国家版权局约谈抖音、快手等15家短视频平台企业
  • 2018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查询入口 司法部考试中心官网地址
  • 中国第九次北极科考队收官 多项创历次北极考察之最
  • 民生银行已停售长期限大额存单产品
  • 多地出台国有景区降价方案:157个已降价或免费开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