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登录 - 用户注册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网站地图 阳光财产保险北京分公司被罚25万元 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利益!

阳光财产保险北京分公司被罚25万元 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利益

时间:2024-05-11 13:27:16 来源:兴皓娱乐网 作者:热点 阅读:819次

    来源:台海网台海网12月1日讯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北京监管局11月28日发布了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京金罚决字〔2023〕37号),阳光元给予投约定益对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罚款25万元,财产同时对马哲(时任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营业部总经理助理)给予警告并处罚款7万元。保险北京保人保险主要违法违规事实: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利益。分公罚万行政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一十六条、司被第一百六十一条、合同第一百七十一条。外利(编辑:王成亮 实习编辑:邱素珍)

阳光元给予投约定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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