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登录 - 用户注册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网站地图 湖北省法院出台营商环境问题投诉联动工作办法!

湖北省法院出台营商环境问题投诉联动工作办法

时间:2024-05-06 23:00:02 来源:兴皓娱乐网 作者:百科 阅读:253次

原标题:湖北省法院出台营商环境问题投诉联动工作办法

(记者袁超一、湖北通讯员蔡蕾)4月22日从省高级人民法院获悉,省法商环诉联该院日前出台《营商环境问题投诉联动工作办法》,院出进一步畅通市场主体反映审判执行工作问题渠道。台营题投

根据此前出台的境问“湖北省优化营商环境投诉联动处理办法”,对发生在我省范围内的动工损害营商环境行为,各类市场主体提出投诉的作办,省政府营商环境投诉平台和湖北省非公有制企业投诉服务平台按照投诉内容、湖北职责分工,省法商环诉联转交有关单位办理。院出

省法院《营商环境问题投诉联动工作办法》明确,台营题投省法院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与省投诉平台建立投诉转办联络机制,境问负责对省投诉平台转办材料进行甄别处理,动工按照投诉内容、作办职责分工转交给相关职能部门或相关法院审查。湖北办理结果由省法院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统一要求回复投诉受理机构。办理单位或部门接到转办的投诉材料后,可以根据材料反映的问题,通过听取投诉人意见、查阅案件材料、请承办人员说明等方式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

审查处理的职能部门和相关法院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将审查处理意见、采取的整改措施、存在延期事由的情况等,报省法院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办理过程中需启动行政程序或者法律程序的,办理时限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为便于转办工作,省法院与省投诉平台确定负责投诉转办事项的联络员。省法院各职能部门和各中级法院,应当确定1-2名与省法院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衔接的联络员。

省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张竞告诉记者,该院将不定期与省投诉平台互相通报工作情况,即省法院通报投诉的重大典型案件处理情况,省投诉平台向省法院反映办理投诉的效果及对法院的意见和建议等。全省法院可参照“湖北省营商环境问题投诉联动处理办法”,对直接向法院投诉涉及营商环境的事项,建立相关的受理、审查和回复程序。

(责任编辑:热点)

相关内容
  • 【问答】辞职考研社保中断了,养老保险有影响吗?
  • 今年第6号台风“米克拉”生成!2020年台风最新消息 距离福建厦门约540公里
  • 上海新增7例境外输入确诊病例 新增治愈出院1例
  • 用“网红”筋膜枪塑形 当心适得其反
  • 以官员称美国暂停向以色列运送美制弹药
  • 全方位提升企业创新能力
  • 哪里可以坐粉色动车组?
  • 畅游故宫多宝阁纹样为何成了不二法门?
推荐内容
  • 多家银行取消通知存款产品的自动转存功能
  • 教育局回应高中老师不雅视频 镇江高中老师不雅视频聊天记录曝光 警方通报高中老师不雅视频发视频男子已自首
  • 17部门联合发文 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措施
  • 多地开启高温模式!他们无惧酷暑坚守在工作一线
  • 巴基斯坦防长:巴政府考虑取缔伊姆兰·汗所属政党
  • 炉石传说乱斗模式现在谁才是首领玩法攻略 卡组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