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海南省契税具体适用税率和免征减征办法来啦→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海南省契税具体适用税率和免征减征办法的海南决定
(2021年7月27日海南省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以下简称《契税法》)规定,结合本省实际,省契税具现就《契税法》授权事项,体适对契税具体适用税率和免征减征办法作出如下决定:
一、用税本省契税税率为百分之三。率和啦→
二、免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减征,免征或者减征契税:
(一)因土地、办法房屋被本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征收、海南征用,省契税具选择货币补偿且在本省内重新购置土地、体适房屋的用税,成交价格不超过货币补偿部分免征契税,率和啦→超出部分征收契税;选择房屋产权调换、免征土地使用权置换且不缴纳差价的减征免征契税,缴纳差价的,对差价部分征收契税。
(二)因不可抗力灭失住房,在本省内重新承受住房权属的,免征契税。
三、国家另有免征、减征契税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本决定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
(责任编辑: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