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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的意见》

时间:2024-05-10 04:34:11 来源:兴皓娱乐网 作者:百科 阅读:729次
新华社北京11月10日电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的国务公厅关于鼓励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长期以来,院办印我国一些地区生态系统受损退化问题突出、和支会资历史欠账较多,持社生态保护修复任务量大面广,本参保护需要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生态为进一步促进社会资本参与生态建设,修复加快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国务公厅关于鼓励《意见》围绕党中央、院办印国务院明确的和支会资改革方向,研究设计改革政策措施,持社从总体要求、本参保护参与机制、生态重点领域、修复支持政策、国务公厅关于鼓励保障机制五个方面明确了相关要求。

《意见》指出,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聚焦重点领域,激发市场活力,推动生态保护修复高质量发展,增加优质生态产品供给,维护国家生态安全,构建生态文明体系,推动美丽中国建设。

《意见》强调,坚持保护优先、系统修复,坚持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坚持改革创新、协调推进。《意见》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项目投资、设计、修复、管护等全过程,明确社会资本通过自主投资、与政府合作、公益参与等模式参与生态保护修复,并明晰了参与程序,鼓励社会资本重点参与自然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农田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城镇生态系统保护修复、矿山生态保护修复、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并探索发展生态产业。

《意见》提出,从规划管控、产权激励、资源利用、财税支持、金融扶持等多方面释放政策红利,通过生态保护修复与资源开发利用相衔接、资源有偿使用与产权制度安排相结合等政策措施,创新产权激励、释放关联权益,给予财税支持,发挥政府投入带动作用,拓宽投融资渠道,创新绿色金融产品,构建“谁修复、谁受益”的生态保护修复市场机制。

《意见》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完善相关配套政策措施,保障社会资本合法权益,增强长期投资信心;发挥骨干企业的带头引领作用,搭建合作平台,促进各类资本和产业协同;优化监管服务,建立投资促进机制;做好宣传引导,促进全社会关心支持生态保护修复事业,共同推进美丽中国建设。

(责任编辑:休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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